探亲访友签证申请须知
因探亲访友申请不超过 90 天的申根签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 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 申请表(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 2 张证件照片 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
4. 旅行医疗保险(原件) 一份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该保险 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 万欧元,且在保单中注明。
5.户口簿(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1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 (不接受信用卡账单),从中能看出: 您有固定收入承担您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 您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整个行程的旅行和停留费用
7.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8.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 邀请函(原件) 邀请人用德文或英文书写的邀请函(形式不限)须包含以下内容: 邀请人的现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 由邀请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并注明出具日期 此行的目的、起止时间以及计划的停留地点 注明旅行和停留费用由谁来承担 尽可能详细说明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10. 旅行和停留费用的承担
11.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探访在德国生活的亲属,必须提交 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 1 份复印件)
12. 邀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